Nov 7, 2008
09年房价必跌十大理由 房产投资请慎重 - [闲聊人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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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房价收入比奇高,泡沫很大,大众不堪重负,影响社会进步。驳“通货膨胀后工资提高,房价收入比就不高了。”的错误观点。
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是3到6倍,按揭月供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30%。在发达国家,认为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进入泡沫区。1998年国W院在有关房改的文件中提出: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的,应当获得住房补贴。说明我国正府对国际标准是认可的。2005年,米国一顾问公司据房价收入比,就国际房价购买力做了个调查,看看哪些城市的房价让居民“最难以承受”。结果,澳洲悉尼以8.5名列前茅。并由此被断言“澳洲存在世界上最大的地产危机”。
二线的E市,新房平均价1万元* 90平米/全市平均家庭收入6万(全市年平均收入公布数的2.5倍)= 2007年底E市的房价收入比为15,含义是全家15年的全部收入可以买到一套住房。不少大城市在15上下。15 /收入的0.5用于买房=一家人干30年只能买到只有使用权没有装修的毛坯房。22岁+ 30年=为房子需工作到52岁。而50岁后老板就不肯聘用。这么高的房价“可持续”吗?再涨50%是22岁+ 45年=为房子需工作到67岁!岂不是为了一套房要“小车不倒就要推”?在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下,要保证还贷期间不失业不生病,不然就可能因为断供而被银行收走房子。
有人说:“多印钞票,多加工资,房价收入比就显得不高了。”这个说法是错误的,只看到房价收入比变小,没有进一步计算下去。在通货膨胀情况下,物价涨幅大于工资涨幅,支付能力下降了,本来家庭收入的0.5用于买房,下降为0.4。将上述的公式重新计算,结果是,在目前这种通货膨胀情况下一家人为买房要干32年,多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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